泰安监〔2017〕35号
关于转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等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园区安全科:
现将《市安监局关于转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等的通知》(泰安监〔2017〕65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市安监局关于转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等的通知》(泰
安监〔2017〕65号)
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