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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7-04-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泰安监〔2017〕37号

关于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现将《关于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4日
关于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江苏省安监局江苏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7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1719号)等文件要求,强化依法治安,提升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震慑和保障作用,现就加强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以贯彻“两法一条例”(《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全员动员,全力以赴,瞄准重点,精准发力,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创新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总量大幅上升,事前立案占比80%以上,事前处罚数额同比上升50%以上,事前处罚工作持续保持泰州市第一;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明显增强,典型案件打击力度明显加大,“黑名单”制度等综合惩戒机制得到较好落实;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违法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达到“零撤销”“零败诉”,实名举报核查率100%,违法犯罪移送率100%;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执法制度更加完善,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通过规范化验收,执法人员培训率100%

三、工作措施

(一)立足“三个”提高,建强执法队伍。

1.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两法一条例”,把全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治安、严格执法的轨道上来。

2.提高执法能力。持续开展以“夯实基础,强化训练,打造一流安监执法队伍”为主题的岗位练兵活动,将法律法规条款解读、现场违法行为辨识、执法文书制作、处罚事项落实等内容作为重点,贯穿全年岗位练兵之中,采取执法演练、现场比武、执法交流等方式强化训练,提高执法技能。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规范化建设和乡镇安监机构能力建设,着力解决机构设置、编制占用、装备配置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参加省、泰州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并聘请业内专家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题讲座。

3.提高执法效能。积极推行监管监察人员全员执法以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推进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有效融合,形成既独立又联动的全员执法模式,确保60%以上人员到一线执法、60%以上工作时间在一线执法。开展“示范式”观摩执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探索委托(授权)执法,全面推进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行动,强化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的纵向联动和监察大队与监管职能科室的横向联动以及执法中队交叉执法的区域联动,集中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典型非法违法行为。

(二)加大“四个”力度,严格执法惩处。

1.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坚持预防为主,推进执法关口前移,结合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和化工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事前执法检查力度。将事前执法作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装备水平和条件的重要手段,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高温熔融、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粉尘防爆、外包项目作业人员等重点环节,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扩大事前执法覆盖面,努力提高事前执法数质量,把事前处罚情况作为执法工作重要评价指标,今年要确保全年事前立案数不低于100起,其中监察大队24起、危化科16起、监督科16起、法规科8起、职卫科8起、监控中心8起、开发区分局20起。

2.加大打非治违力度。重点查办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职业病危害严重且控制措施不力、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抵制安全生产执法或拒不执行执法指令等方面的案件,对问题突出的企业重拳出击,严处重罚,坚持做到“两个”必查。一是五类重点企业必查:①危险化学品、涉化工贸、涉氨制冷等高危企业必查;②安全失信企业必查;③近三年内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必查;④历次监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必查;⑤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必查。二是五项重点问题必查:①企业主要负责人按法履职情况必查;②全员教育培训情况必查;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必查;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必查;⑤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必查。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积极配合执法行动,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汇集监管执法资源,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

3.加大事故追责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对属地政府落实领导、监管责任方面的问题也一查到底。坚持挂牌督办制度,对逾期不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处理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做到问责与整改并重,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严肃查处各类瞒报、谎报事故行为。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随机抽查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执法活动的主要手段,通过部门网站定期公布抽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两访”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媒体作为“安全生产执法曝光平台”,定期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执法震慑力,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进一步健全实施“黑名单”制度,对区域内典型案件进行梳理,通报国土、金融、电力等部门,并进行网上公开曝光,倒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三)完善“三个”机制,强化执法保障。

1.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制,加快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流程图、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完善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完善监督指导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重大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每季度对各科室(单位)开展一次执法工作督导,重点检查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文书使用是否规范,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行政处罚是否得当等,及时发现、纠正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按照全年执法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严格对照任务分解,加强对各科室(单位)执法工作的考核,执法工作考核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此同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认真负责、敢于顶真碰硬、执法成效明显的科室(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在完成全年事前处罚总体目标200万元的前提下,按罚款总额5%的比例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对移送立案处罚企业数超出任务数的科室(单位)每超1家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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